回复 6# 的帖子
等待中。。。 这种莫须有或者不贴图不给证据的说法有意思吗 虽然,我注册这个新账号,就是为了讨个说法。不知道,你在忙什么。就算是忙也要告诉人家一声吧。 原帖由 tumour 于 2010-2-23 20:44 发表 http://hostloc.wiki/images/common/back.gif
什么事情说清楚点,在网络上到处发别人的个人信息不太好吧
多谢前辈提醒。我之前并没有乱发其信息。此贴中,大家也可以看到,我也刻意保护了其信息。
我在这里,现在没有把事情说清楚,就是为了 督促他和我联系解决问题。如果他不解决,我把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大家。 原帖由 addmyin 于 2010-2-23 20:23 发表 http://hostloc.wiki/images/common/back.gif
你跑到这闹也没用。这里9成9支持wzwen
我相信 大家的眼镜是雪亮的。
有公正的论坛才会繁荣兴旺。 再占位。 原帖由 addmyin 于 2010-2-23 23:39 发表 http://hostloc.wiki/images/common/back.gif
这里又不是法院,为何要当裁判。
不一定要判决。我就是给大家提个醒。 此人 已经在域名城 再次回应。欢迎大家观看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