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ping 发表于 3 天前

亮有一妓 发表于 2025-4-18 14:42
中国男人的福报

谁让你们不努力考公呢,如今基层法院80%以上都是女的,妥妥的母检法了。
girl helps girl,自然会有所偏向。另外小仙女们大多都会上网写小作文,容易引发舆论。自然找你软的捏。

宝塔镇河妖 发表于 3 天前

如今中国男人地位低,不如猫猫狗狗。

assassin52 发表于 3 天前

piping 发表于 2025-4-19 11:39
谁让你们不努力考公呢,如今基层法院80%以上都是女的,妥妥的母检法了。
girl helps girl,自然会有所偏 ...

母狗检

亮有一妓 发表于 3 天前

piping 发表于 2025-4-19 11:39
谁让你们不努力考公呢,如今基层法院80%以上都是女的,妥妥的母检法了。
girl helps girl,自然会有所偏 ...

:lol男人考进法院也要照顾女性干脏活累活,只能去做苦差事执行

Mgle 发表于 3 天前

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d95ez5Ehy/?spm_id_from=333.337.search-card.all.click&vd_source=442f7372fb0590efb6901da37df10925


言词证据是核心 客观证据是辅助      你们可看清楚了

龙头老大 发表于 3 天前

Mgle 发表于 2025-4-19 15:44
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d95ez5Ehy/?spm_id_from=333.337.search-card.all.click&vd_source=442 ...

看的可太清楚 借用你视频里面高赞评论

感谢法山叔科普,因为在从小教育中,我们受到教育是依法执法,依法治国,所以常识认为所有法律审判都是以客观因素为主为标准,这次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撕裂感就是叔说的,这次大同案的判决为言辞证据为主,客观证据为辅,与我们正常认知中犯罪讲证据而不是靠嘴的想法有异

压根没有直接证据同样再次借一下

其实山西大同案还有个很隐秘的点,大家可能没注意到,就是男方可能是首次性行为,所以在实际的性接触程度上压根不清楚(或者概念模糊),而刚开始承认强迫的观念就来自于“非严肃拒绝”即欲拒还迎式言语拒绝,这样就促成了封闭空间的“铁证”。

该男子就毁在口供上 但是法院以往一般都是 重证据 轻口供 因为有的人压根不知道 他会被引导到什么回答
SRT没有找到精斑判个QJ未遂 暴力殴打 胁迫 大家意见都少一点

龙头老大 发表于 3 天前

物证是证据之王,是每本刑诉教科书都记名的

刑事领域我坚持疑罪从无

一,是在性侵类案件中,重言词证据,轻客观证据已经成为裁判惯例,客观证据在案件审判中只是辅助;二,是性侵类案件中,关于认定男方是否构成**的裁判标准,已从证明男方是否有强迫与女性发生性关系,过渡到了男方有在发生性关系前,是否得到女方明确的性同意。

楼上普法视频 评论区 三观都是正常的啊

宋喆 发表于 3 天前

烧窗帘这个举动也非常可疑,听说这是仙人跳常用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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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同意可撤回可太他妈魔幻了,微信消息还有两分钟时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