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mxp
发表于 2010-7-9 12:14:46
原帖由 开水瓶 于 2010-7-9 11:10 发表 http://hostloc.wiki/images/common/back.gif
辞不辞职由不得唐骏,如果事件影响到新华都的信誉和利益,唐骏必开无疑。
我看你已经从无聊升级到目的明确了。不就是想踩扁人家吗?
口口声声说诚信,今天的新闻报道和网络评论已经完全超出了一件事情是否对错的问题!
在你们这些人眼里,最重要的是,一辈子干的事情要用一件事情来定性!
可笑的是,很多只靠文凭吃饭的人恰恰是靠这种思维方式活下去的!
还有人提到商业中的原罪,连原罪的概念都没有搞懂。。。
如果要我在中国的砖家和唐骏之间选择,我选择唐骏!
把中国的砖家同样放到显微镜下,他们的“原罪”满屁股都是!
[ 本帖最后由 mmxp 于 2010-7-9 12:19 编辑 ]
mmxp
发表于 2010-7-9 13:15:18
原帖由 开水瓶 于 2010-7-9 12:38 发表 http://hostloc.wiki/images/common/back.gif
那些站在被告席上的罪犯,也可以高喊:“法官,你也有原罪,你没资格来审判我”。
你的“病根”在于,将事情无限的上纲上线。已经到了满脑子别人都有问题的地步。
人家有错,但错不至此!如果他的文凭是假的,可以剥夺他的文凭,但不可以侮辱人家的人格!
人家做错一件事,但做对很多事情,就不能抹杀别人的一辈子的精华!
不要把做错一件事情,当做重罪!更不要将道德当法律!
你做错的事情多着了,如果人人都将其当“原罪”,你死100次都死不足惜!
这也就是为什么那些站在被告席上的罪犯,不可以高喊:“法官,你也有原罪,你没资格来审判我”!
而恰恰是你这种人的逻辑,才可以推论出:谁都是王八蛋,因为你一辈子都犯过“原罪”!谁都应该被别人随意踩死,因为没有谁一辈子没有撒谎过!
自己逻辑都没搞清楚,还来说逻辑!:lol
[ 本帖最后由 mmxp 于 2010-7-9 13:17 编辑 ]
mmxp
发表于 2010-7-9 14:16:23
原帖由 开水瓶 于 2010-7-9 13:55 发表 http://hostloc.wiki/images/common/back.gif
人性中有天生的正义感,我不知道,你如此帮唐骏狡辩是为了什么?
跟骗子谈人格,你很有意思。在你眼里学历造假,不过是小事一件。
作为上市高官,学历造假,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你不明白? 我告诉你,那是在犯罪。 ...
是啊,我那叫“狡辩”,你那叫“正义感”
很明显,为他“狡辩”,我得不到一分钱,他也不会感激我。
学历造假并不是件小事,但也没有大到踩死人家的地步!
唐骏如果学历造假是犯罪,美国相关机构饶不了他,中国法律也饶不了他,微软也会饶不了他!
现在是,美国法律没有吭一声,中国法律没有吭一声,BILL GATES都还没有吭一声,你喊个球!
不如你去当人大代表立法处置他吧!依据你的法律!
我就是对你这种无限上岗上线的人看不惯!
你那也叫正义感?不过借用正义感达到踩死别人的目的而已!
你自己说不定一屁股都是屎呢!不过没拿出来给别人显显而已!
[ 本帖最后由 mmxp 于 2010-7-9 14:40 编辑 ]
mmxp
发表于 2010-7-9 14:28:33
原帖由 开水瓶 于 2010-7-9 14:23 发表 http://hostloc.wiki/images/common/back.gif
好戏才刚开始,周老虎都能折腾那么久,唐片片自然能多蹦几天。不过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归宿,那就是监狱。
好的,我等着看呢。看看是中国的监狱,还是美国的监狱会关他!
你也请稍安勿躁!
mmxp
发表于 2010-7-9 14:41:09
原帖由 开水瓶 于 2010-7-9 14:39 发表 http://hostloc.wiki/images/common/back.gif
我觉得唐总肯定不喜欢躲猫猫,呵。
看来你喜欢。:lol
mmxp
发表于 2010-7-9 14:48:08
原帖由 开水瓶 于 2010-7-9 14:46 发表 http://hostloc.wiki/images/common/back.gif
哈,看来你也喜欢。
你思维再次混乱,忘记我站在唐骏一边。:lol
mmxp
发表于 2010-7-9 14:57:49
原帖由 开水瓶 于 2010-7-9 14:54 发表 http://hostloc.wiki/images/common/back.gif
原来你是唐骏的五毛,我只站正义的一边。
是啊,站在别人一边的都是“狡辩”和“五毛”
你那边才是“正义”
够二!:lol
mmxp
发表于 2010-7-9 15:02:47
原帖由 开水瓶 于 2010-7-9 15:00 发表 http://hostloc.wiki/images/common/back.gif
哇,谢谢提醒,原来唐总才是正义的,要加入你们一边。哈哈。
一个不是A,就一定是B的人,不知道是怎么生存于本世纪的同时,还可以鞭挞他人。。。真B啊
需要版主关闭此帖了。。。。。
mmxp
发表于 2010-7-9 15:09:05
原帖由 开水瓶 于 2010-7-9 15:07 发表 http://hostloc.wiki/images/common/back.gif
不能关啊,正义使者,收留我这个迷途的羔羊吧。
还是不了收你了吧,否则我怕我会一不小心踩死你啊。你有原罪啊!!!:lol
mmxp
发表于 2010-7-9 15:16:38
原帖由 开水瓶 于 2010-7-9 15:11 发表 http://hostloc.wiki/images/common/back.gif
踩死的话,你就被躲猫猫了,虽然你很不喜欢,悲剧。
知道就好!
所以,请你不要借用正义感去做并不怎么道德的事情了。
OK,终于让你彻底明白我在说什么了。。:L
虽然绕了个大弯,过程很漫长,不过终于让二明白了。
长吁一口气,在不闪人,自己都要二了。。。
闪人,不再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