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inc 发表于 2011-7-28 15:28:20

给大家发布个振精又蛋疼的消息~~工信部新规:!!~

工信部新规:网页乱弹广告最高拟罚3万:

http://tech.qq.com/a/20110728/000058.htm

hepac 发表于 2011-7-28 15:30:33

先罚所有门户网站

llyjone 发表于 2011-7-28 15:33:46

Kokgog 发表于 2011-7-28 15:51:39

症状4 广告反复弹出无法关闭
《规定》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用户终端上弹出广告窗口,应当向用户提供关闭或者退出窗口的明显标识。用户关闭或者退出窗口的,在二十四小时之内不得再次弹出同一内容的窗口。

其实规定这一点挺好的

funkys 发表于 2011-7-28 16:22:01

电信就会弹出广告,是不是先罚电信?

zyzit 发表于 2011-7-28 16:55:35

我日哟   越来越不让人活了

小许 发表于 2011-7-28 17:14:22

yc002t我的天啦,谁的饭碗还拿得稳。

ypandjp 发表于 2011-7-28 17:49:11

我记得之前说弹窗合法的。现在又反悔了?

whos 发表于 2011-7-28 18:03:29

这个不错,能干点正经事了

wofei 发表于 2011-7-28 20:19:58

我这电信老弹~倒霉的时候一天好几次!先罚他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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