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水瓶 发表于 2011-3-1 12:54:21

草拟发贴标准

某小朋友说:“买得起新显示器或者笔记本再对别人指手画脚吧”,本穷鬼草拟了个标准。

1.资产在100万以上,才能发主贴。
2.资产在50万以上,才能跟贴。
3.资产在10万以上才能围观。
4.资产在10万以下的,自觉注销ID。

请各会员提供银行对帐单,请管理员发放论坛权限。

东方星雨 发表于 2011-3-1 13:00:45

完了,要注销ID了

东方星雨 发表于 2011-3-1 13:01:18

回复 1# 的帖子

不好意思,跟帖了

安心 发表于 2011-3-1 13:07:11

要被注销ID了,估计

flylight 发表于 2011-3-1 13:14:08

要被注销了

flyingbird 发表于 2011-3-1 13:23:19

原帖由 flylight 于 2011-3-1 13:14 发表 http://hostloc.wiki/images/common/back.gif
要被注销了

whhuazi 发表于 2011-3-1 13:37:26

skycms 发表于 2011-3-1 13:54:19

注销i~

xinger 发表于 2011-3-1 13:56:44

自觉注销

秋上书 发表于 2011-3-1 14:13:07

资产不足,正在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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